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安全检查机构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
组 长:俞发仁校长
副组长:王秋宏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主管、负责人
三、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日常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