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销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6.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定期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2.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确保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3.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4.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餐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或复印件)。
5.食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6.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主副食存放管理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 30 厘米)、离地(大于 20 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9.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半成品存放管理制度
1.验收后的蔬菜要进行初选,弃除腐烂变质部分,清理泥土存放
2.叶菜类、茎菜类要打开捆扎包装检验后松散入库上架。
3.根茎类、块状类入库前进行分拣初选,初选后再装筐上架,有病虫害的及时清除,防治扩大污染范围。
4.入库原料必须分类上架存放,摆放整齐,并在货架指定位置挂标示牌,标明品名、进货时间、数量及使用时限。
5.库内必须保持空气流通,地面、货架干燥,库内无垃圾,有条件的要控制好温湿度。
6.每天必须专人巡检,记录温度、湿度,发现腐烂、变质货品及时清理。
副食调料及粮食存放管理制度
1.调料副食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质量、数量、标签、保质期及包装是否完整,破损泄漏不许接收入库。
2.验收后的原料按类分别上架存放,价位必须配齐标志,标明进货日期和保质期,本着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使用。
3.调味品包装容器要干净,摆放整齐,无破损遗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虫蛀、防污染。
4.库房内通风、防蝇、防鼠、防盗设施完善,保持库内干爽清洁,无异味。
5.散装原料要保鲜盒装,桶装原料要加盖,易潮湿霉变的原料要及时晾晒。
6.每次出入库要对库房彻底清扫并保洁。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培训,保障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均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方式以参加食药监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公司组织培训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各食堂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上交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证方可上岗。
2.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品种,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建立完整的食品添加剂台账,做好食品添加剂出入管理。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保证配餐台无异味。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食堂设专门人员负责留样,具体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烹饪加工人员(厨师)及凉菜制作人员(包括面食制作师傅)每做好一种菜肴,都要试尝,特别是上一餐供应剩余的食品,更要细心试尝。
2.厨师及留样人员试尝时,不得使用加工工具直接试尝,必须另备碗筷,将菜肴装在碗里再试尝。
3.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4.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主食、面点每种至少取样100克以上留样,用专用留样的用具装好加盖放在冰箱冷藏室,对留样冰箱区域加装监控设施,留样48小时以上,并做好详细留样记录。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按照食品工作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2.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3.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5.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6.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7.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8.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9.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物业安保处。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